| 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2023-00551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泰政字〔2023〕13号 |
| 文件类别 | 普通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3-04-03 | 发文日期 | 2023-04-03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有效性 | 生效中 | 有效期 |
泰政字〔2023〕13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泰政发〔2008〕40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3 17:51
泰山区、岱岳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废止《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重点项目建设实行优惠政策的意见》(泰政发〔2008〕40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