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3-00551 发布机构 泰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泰政字〔2023〕13号 泰政字第【13】号
文件类别 普通文件 成文日期 2023-04-03 发文日期 2023-04-03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生效中 有效期
泰政字〔2023〕13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泰政发〔2008〕40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3 17:51

泰山区、岱岳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废止《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重点项目建设实行优惠政策的意见》(泰政发〔2008〕40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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