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① 单位: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 个人:本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
① 划拨:政府批文及划拨用地决定书(原件)、
② 出让:
划拨土地协议出让: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政府批文及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土地出让金及出让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新供地出让:政府批文及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土地出让金及出让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③ 租赁:土地租赁合同(原件)、土地租金缴纳凭证(原件);
④ 作价出资(入股):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资(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⑤ 授权经营: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⑥ 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⑦ 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
4、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和规划验收的证明(原件);
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证明(原件)
6、 权籍调查表(原件)
7、 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提供80坐标系电子档)
8、 房产测绘图及测绘成果电子数据
9、其他必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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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① 单位: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② 个人:本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土地他项权证、林权抵押证)(原件);
4、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原件);
5、债权人已通知债务人的证明(原件);
6、因处置不良资产而发生抵押权转移的,应提交相关部门同意处置不良资产的证明文件、公示的报纸、各资产公司可以管理和处置资产的证明材料以及其身份证明等;
7、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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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① 单位: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 个人:本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产证和房屋他项权证、土地证和土地他项权证、林权证和林权抵押证)(原件);
4、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原件);
5、如果该抵押权的变更将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文件与身份证明;
6、其它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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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① 单位: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 个人:本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林权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
① 家庭承包方式需提交承包经营合同、承包方案,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证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形式承包需提交承包经营合同、承包方案等(原件);
② 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或者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的书面同意文件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原件);
4、权籍调查表(原件);
5、承包人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双方确认的《林木基本信息表》(原件);
6、临山踏界无异议证明(原件);
7、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提供80坐标系电子档);
8、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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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① 单位: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 个人:本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
① 划拨:政府批文及划拨用地决定书(原件)、
② 出让:
划拨土地协议出让: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政府批文及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土地出让金及出让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新供地出让:政府批文及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土地出让金及出让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③ 租赁:土地租赁合同(原件)、土地租金缴纳凭证(原件);
④ 作价出资(入股):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资(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⑤ 授权经营: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⑥ 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⑦ 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
4、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和规划验收的证明(原件);
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证明(原件)
6、 权籍调查表(原件)
7、 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提供80坐标系电子档)
8、 房产测绘图及测绘成果电子数据
9、其他必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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