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网络销售医疗器械备案”应该准备哪些材料呢?

需要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自建网站需提供,入驻第三方平台的不需提供); 4.所加盟的第三方平台的《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入驻类的需提供第三方平台的备案凭证,自建网站不需提供); 5.经办人授权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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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类经营许可、二类经营备案如何办理?

该项业务已移交市审批服务局,请咨询审批服务局,咨询电话为:0538---853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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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有一个做膏药的方子,治疗跌打损伤效果很好,但是没有啥手续不敢大量生产,能申请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吗?

目前能按照一类医疗器械管理的理疗贴之类的产品只有冷敷贴,而且明确说明只能有降温物质和各种形式的外套及固定器具组成。降温物质不应含有发挥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作用的成分。您所说的这个膏贴估计含有中药成份,是不能按一类医疗器械进行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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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用的某一设备是不是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最新的特种设备目录是2014年10月30日修订印发的。只要符合特种设备目录中的定义、名称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参数要求的,纳入特种设备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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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的锅炉都是有哪些?

根据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规定,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的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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