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布的保健食品功能名单包含27项,包括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抗氧化、辅助改善记忆、缓解视疲劳、促进排铅、清咽、辅助降血压、改善睡眠、促进泌乳、缓解体力疲劳、提高缺氧耐受力、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减肥、改善生长发育、增加骨密度、改善营养性贫血、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祛痤疮、祛黄褐斑、改善皮肤水分/油分、调节肠道菌群、促进消化、通便、对胃黏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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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健食品要做到“四查看”:
一要查看标志。保健食品包装左上角要有保健食品标识“小蓝帽”,未经国家注册批准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该标志。
二要查看批准文号。在小蓝帽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目前市场上存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个部门批准的保健食品。如果对购买的保健食品有疑问,可登陆国家总局网站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
三要查看标示内容。看清产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保质期、注意事项等。购买保健食品必须针对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相应的保健食品。
四要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避免购买过期的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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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和进口下列产品应当申请保健食品注册:
(一)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以下简称目录外原料)的保健食品;
(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除外)。
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是指非同一国家、同一企业、同一配方申请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保健食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保健食品注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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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和进口下列保健食品应当依法备案:
(一)使用的原料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保健食品;
(二)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
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其营养物质应当是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物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备案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在我省,省局登记注册处负责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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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抽检特食处负责出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延续注册销售证明。企业需携带企业资质、保健食品批准证书、5年内1批生产记录及相关销售记录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到省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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