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法》对企业法人或高级管理层有什么特别约束吗?

《种子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因生产经营假种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种子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来看,《种子法》明文规定了,企业一旦出现严重违法行为,对法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实行行业禁入。

查看详情 >>

如何对自己种(养)殖的农产品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目前泰安市有2家机构可以进行农产品检测,一是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位于岱岳区凤天路;二是山东安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泰山科技产业园。两家机构均已取得CATL认证,可以对农产品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分析报告,检测收取一定费用,具体收费标准需咨询2家机构。

查看详情 >>

新型经营主体承担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立项条件?

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承担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注册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同时应具有一定的自筹资金能力。单个项目建设面积,原则上由企业为主体承建的,平原地区不低于10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500亩;由农民合作社承建的,平原地区不低于5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300亩;由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承建的,平原地区不低于3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200亩。

查看详情 >>

种子包装袋上二维码信息有什么作用?

二维码信息就是最小销售单元种子的身份证,一袋种子一个二维码,具有唯一性,包括品种名称、生产经营者名称或进口商名称、单元识别代码、追溯网址四方面内容。如果用手机扫描,出现信息不全,错码、乱码,追溯网址无法打开链接等,都说明种子标签不规范。

查看详情 >>

防空地下室由哪些单位负责平时使用的维护管理?

《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责任划分 1. 新建防空地下室,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建设单位应同时与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签订《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安全使用承诺书》(见附件),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RFJ05-2015)等技术标准做好维护管理工作,并接受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 已投入使用的防空地下室,由工程管理单位与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签订《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安全使用承诺书》,按照有关规定对防空地下室进行维护管理。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对防空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和防护(化)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维护管理单位合并、分立的,承受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负责工程维护管理。 维护管理单位注销的,应当按照维护管理承诺书要求事先落实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承接单位,向其移交防空地下室工程档案,变更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并在1个月内报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备案,其维护管理责任随之转移。 建设单位委托物业等单位或者约定由使用单位实施维护管理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等工程管理单位签订维护管理协议,明确维护管理责任。”  因此,根据规定,防空地下室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是其授权委托的单位进行平时使用的维护管理。

查看详情 >>


<< 261262263264265266267268269270 >> 共 487 页 到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