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2023-00135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泰政字〔2023〕29号 |
文件类别 | 普通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3-06-14 | 发文日期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有效性 | 生效中 | 有效期 |
泰政字〔2023〕29号 关于公布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4 15:2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文化和旅游局提报的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99项),现予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中共泰安市委办公室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室字〔2022〕19号)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科学制定保护传承规划,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泰安地域特色文化作出积极贡献。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