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7-19 17:43 浏览次数:

为促进和规范泰安市公共数据资源社会化增值开发利用,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泰安市大数据局起草了《泰安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泰安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ta6139@ta.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

泰安市大数据局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38号传媒广场C座数据管理科,邮编:271000

寄送信函时,请在信封上注明“《泰安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


附件:1.《泰安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docx

2.关于《泰安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泰安市大数据局

2024年7月19日

来源:泰安市大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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